一、 采购条件
河南省职工医院水、电、木维修项目采用磋商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供应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二、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职工医院水、电、木维修项目 2.2项目编号:ZGYYZWK-2024-07-02 2.3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1号 2.4磋商内容及要求:包括设备运行与维护、综合维修、给排水系统运行及维修、供配电、照明、电气系统运行及维修、综合维修及其他服务等(具体内容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302400元。 2.6服务期:七个月。 2.7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的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具备国家电力监察委员会(或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8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 8 月 16 日至2024年 8 月22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4.2 获取地点:河南省职工医院(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1号)急诊楼六楼总务科。 4.3 获取方式:0元/份。 4.4 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述资料应根据本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应要求提供):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营业执照、财务报告、社保纳税、承诺等(即满足本项目磋商公告第3.2条款要求); (3)信誉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信誉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或以后); (5)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或以后)。 备注:1、供应商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供应商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对应资料原件,采购人有权拒绝其领取文件。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5.1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27 日9:00时(北京时间)。 5.2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省职工医院(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1号)门诊楼6楼会议室。 六、磋商有关信息 6.1 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磋商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平台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河南省职工医院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职工医院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71号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0371-56975106